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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商品混凝土供应合同

 南京 市

建设工程预拌混凝土供应合同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
使用单位:
供应单位:
签订日期:
南京市建设委员会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南京市建筑工程局
监制
签订《南京市建设工程预拌混凝土供应合同》须知
一、《南京市建设工程预拌混凝土供应合同》是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京市建筑工程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共同监制的合同示范文本。凡在本市范围内使用预拌混凝土的各类建设工程,签订预拌混凝土供应合同时,推荐使用本合同。
二、本合同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依法督促合同的全面履行,以保障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
三、合同编号按照统一编号原则,每个企业拥有一个企业代码(代码为惟一性,由南京市预拌混凝土管理处统一制定),各企业按照年度合同顺序编号,要求不重复、不遗漏。具体说明如下:
HN————XX————XXXXXXXX
合同代号 企业代码 合同顺序号
例如:“HN-05-20080006”表示“编号为05号的企业在2008年签订的第0006份预拌混凝土供应合同”
南京市建设工程预拌混凝土供应合同
使用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目的和背景条款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建设工程的具体要求,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工程 所需的预拌混凝土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2.1甲方要求乙方首次供应预拌混凝土时,应提前天向乙方递交书面供货通知,在通知中注明预拌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时间和浇筑部位,以及其它技术要求。在后续的预拌混凝土供应活动中,应在正式供货前小时通知乙方该批次预拌混凝土的具体要求,若因特殊情况,双方可协商解决。
2.2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需的预拌混凝土供应保障条件。做到施工现场三通一平(通水、通电、道路畅通、场地平整)。
2.3甲方应指定或委托专人对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进行调度指挥和负责验收工作,应组织人员铺设、迁移泵管,保证混凝土顺利浇筑。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铺设泵管,确保混凝土供应。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参照《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执行。
2.4预拌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后,严禁现场加水,确保混凝土质量。
2.5乙方按本合同《预拌混凝土技术与施工要求》(附件一),供应合格的预拌混凝土到现场,甲方应及时组织浇筑并按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和养护。
2.6甲方在预拌混凝土浇筑接近结束前,应提前小时明确通知乙方该批次需要浇筑的剩余混凝土立方量。
2.7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货款,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协议,乙方可停止供货并解除合同,由此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
2.8甲方需提供专用洗车场地,并委托专人对乙方进出施工现场的车辆进行冲洗,并达到环保要求。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3.1乙方按合同要求提供预拌混凝土。
3.2预拌混凝土配合比设计由乙方按GB14902等有关国家标准要求进行。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
3.3乙方应按预拌混凝土技术规范和有关规定组织生产,按批量随机取样,制作出厂检验试块,根据甲方要求将出厂检验报告提供给甲方。
3.4乙方应按供货批次填写《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保证产品质量和数量;配合甲方随机抽查;应根据计划要求昼夜随时发货,保证施工进度和工程连续浇筑需要。
3.5 乙方应按计划保障甲方的需求。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或供应不及时导致中断连续浇筑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3.6在预拌混凝土供应中,乙方应出具发货单(一车一单)。标明混凝土强度等级、工程名称及浇筑部位、发车时间、本车数量等,由预拌混凝土运输车司机随车携带,进入工地时由甲方或委托人签收,作为结算凭证及付款依据。
3.7乙方应按约定(计划)组织运输工具将混凝土运送到指定的地点,并与甲方共同协商,合理安排路线、停车地点。
3.8 在混凝土运输、浇筑过程中,运输车、输送泵发生故障,乙方应在 小时内派技术人员至现场排除故障,或另行调配相应的设备,保证混凝土正常供
应。
3.9 在混凝土供应期间,乙方应派技术人员至施工现场提供技术服务。
第四条甲乙双方其它约定条款
4.1在预拌混凝土供应中,甲乙双方如需更改约定的技术数据,要求更改的一方必须出具有效的书面凭证,并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
4.2预拌混凝土浇筑后,甲方若发现混凝土质量问题,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及时协商分析解决,属于混凝土质量事故的应按事故等级按时上报有关部门及预拌混凝土主管部门。
4.3甲乙双方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办理结算手续,其中乙方应在甲方的约定时间内提交相应结算的资料,甲方应在乙方提交结算资料后的约定时间内完成结算。
4.4甲乙双方有协议,甲方供应部分原材料(水泥、外加剂、纤维等)时,甲方必须按约定的时间将原材料运至乙方指定地点,由乙方负责验收。
4.5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泵管、卡箍等配件,甲方应妥善使用、清洁及保养,如因甲方使用过程中造成损坏或丢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4.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授权发货单的签收人名单或加盖印鉴样本。
4.7其它约定:
第五条 价款及结算、付款方式
5.1甲方对乙方的要求见《预拌混凝土技术与验收要求》(附件一)。
5.2预拌混凝土计价方法:
双方商定具体价格见附件二《预拌混凝土价格》。
甲乙双方确定的供应价格应以南京市建筑工程造价主管部门在签订本合同
前发布的“南京地区预拌混凝土指导价”为依据确定合同价。
5.3预拌混凝土方量结算方式
①按甲方或委托人签收的发货单数量计量,甲方可随时派人抽检,并按抽检车次或验磅的实际量结算该批次预拌混凝土。
②甲乙双方约定结算期限:
乙方应于每月 日前向甲方提交本月(指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所完成的预拌混凝土的结算资料,甲方在乙方提交结算资料后 日内核实完乙方月度已完成的预拌混凝土工作量;最后一批预拌混凝土供应完毕后,甲方在乙方提交结算资料后 日内结算全部的预拌混凝土工作量。
③甲方如对乙方结算资料有异议,甲方应在 日内通知乙方,乙方应为结算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如乙方收到通知后不参加结算,按甲方结算结果为准,作为预拌混凝土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致使乙方未能参加结算,结算结果无效。
甲方收到乙方结算资料后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未进行结算,自合同约定结算结束之日起,乙方结算资料中开列的预拌混凝土工作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预拌混凝土货款支付的依据。
5.4预拌混凝土付款方式和期限:
①合同正式成立签订后,甲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预付工程备料款 元。
②甲方在确认乙方提交的月度预拌混凝土结算资料后 日内,向乙方支付该月度预拌混凝土结算货款的%。
③在结算全部的预拌混凝土立方量后 日内( 年 月 日前)付清全部货款。
④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协议,乙方有权停止供货并解除合同。自解除合同之日起,十日内甲方付清已供混凝土货款。
⑤其它约定:
第六条 违约条款
6.1违约行为及处理方式约定如下:
第七条 工程质量与验收条款
7.1预拌混凝土生产、施工过程及质量判定,应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有关混凝土标准。
7.2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是在交货地点预拌混凝土运输车卸料口由甲乙双方及监理方共同采取的试样,是判定混凝土强度的依据。
7.3预拌混凝土质量仲裁检测由甲乙双方共同确定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单位 检测。
第八条 争议解决条款
8.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或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等有关部门申请调解。
8.2如仍没解决,按下列第( )项方式解决:
①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②依法向 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条款
9.1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9.2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9.3甲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 。
以上联系地址、电话、联系人均作为甲、乙双方联系工作、履行合同的重要方式,如发生变更须以书面方式告知对方。
9.4本合同甲、乙双方共签订 份数。
其中:甲方正本 份,副本 份;
乙方正本 份,副本 份;
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5本合同含以下附件:
① 附件一:预拌混凝土技术与验收要求;
② 附件二:预拌混凝土价格表;
③ 附件三: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其他有效文件。
1) 混
凝土浇筑通知书
2) 混
凝土发货验收单
3) 甲
乙双方混凝土数量及价款结算单
4) 甲
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字资料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鉴(公)证单位:(章)
经手人: 经手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 预拌混凝土技术与验收要求
供货起至日期
交货地点
运距(KM)
强度等级、抗渗要求
坍落度(mm)
水泥品种
集料
外加剂、纤维
浇筑部位
泵送高度(水平距离)
供货量(m3)
强度评定方法
其他要求
订货单位及联系人
施工单位及联系人
甲方(章) 乙方(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预拌混凝土价格
序号
强度等级
抗渗标号
数量(m3)
单价
(元/ m3)
运输费
(元/ m3)
泵送费(元/ m3)
外加剂及
其它材差 (元/ m3)
综合单价 (元/ m3)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砂浆
合同金额
(大写)
(小写)
注: 1、早强增加元/ m3,抗冻增加元/ m3,细石增加元/ m3;
2、润管砂浆若由乙方提供,则按同标号砼单价计价收取;
3、坍落度在《预拌混凝土技术与验收要求》基础上,每增加20mm,砼在合同单价基础上调 元/m3;
4、泵送高度在《预拌混凝土技术与验收要求》基础上,每增加m,砼在合同单价基础上调元/ m3;
5、单批次泵送混凝土不足 m3,甲方支付给乙方泵车进退场费, 元/次;
6、其他
甲方(章) 乙方(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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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 2014-12-12 19:26:42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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